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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當一個被遺忘的人。

我沒什麼了不起,
也沒什麼值得驕傲或炫燿的,
因此我很低調。

日子一天天的過,
我卻越來越想被人遺忘,
因為一旦不存在,
就再也不會有所謂的厭惡或喜愛之別。

其實我很無所謂,
別人怎麼評論我的,
我長得不帥,
也沒什麼特殊才能,
連摳摳都比人少,
但問題是,
很多莫名奇妙的偏見與看法,
似乎把我塑造成另一號人物一樣,
我不喜歡這種異樣眼光,
因為我不是那樣不自然的人。

所以,
我想做些自己喜歡的事就好,
很孤僻,
很自閉,
但只要沒影響別人,
就請別太理會我。

俗話說開朗的人有很多朋友,
但情緒不好時,
朋友就會走光了嗎?

我想是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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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teor4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